根据我国采购法规,经学校审批,现就我校明秀校区7号教学楼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秀校区7号教学楼加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上限控制价:
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
小写:(人民币)280000元 。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同时必须具备特种专业(结构补强)工程承包资质。
五、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建设地点: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
(二)建设规模:明秀校区7号教学楼,砖混结构,三层,建筑面积约1278.71㎡,加固面积约355.44㎡。
(三)总工期:30日历天。
(四)承包范围:
1.结构缺陷加固设计;
2.加固施工,不包含二次装饰工程。
(五)质量要求:合格。完全消除《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七号教学楼危房鉴定项目》提出的结构质量隐患和缺陷。
(六)成果要求:
1.加固设计图一式八份,需建筑设计甲级单位出图;
2.竣工图一式四份;
3.结构缺陷修复、加固检测合格报告。
六、质保期:2年。
七、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一)预付款支付比例:合同价款的30%;
(二)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97%(含已经支付的);
(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合同价款的100%(含已经支付的)。
八、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九、递交报价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报价人应于2019年 4 月 30 日上午10: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盖章交到南宁市大学西路189号广西财经学院相思湖校区行政办公楼3楼302室采购管理科,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报价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单(详见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复印件,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简老师 3821448。
十三、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1:明秀校区7号教学楼加固工程(EPC)报价单
广西财经学院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