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中二区食堂、金工实训室等房屋安全鉴定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拟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4栋危旧房屋进行拆除,现对昆仑校区中二区食堂、金工实训室等房屋安全鉴定评估项目通过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昆仑校区中二区食堂、金工实训室等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二、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人民币:玖万伍仟肆佰叁拾陆元整(¥95436.00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及采购需求
(一)采购需求: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4栋危旧房屋进行安全鉴定,出具检测报告。4栋危旧房屋具体信息如下表:
序号 | 房屋名称 | 面积 (平方米) | 原值 (万元) | 建成时间 | 备 注 |
1 | 中二区食堂 | 4140 | 370.75 | 2008年9月 | |
2 | 金工实训室 | 509 | 27.67 | 2002年11月 | |
3 | 结构实训室 | 653.5 | 81.16 | 2011年7月 | |
4 | 电子电工实验室 | 363 | 10.00 | 2003年9月 | |
合计 | 5665.5 | 489.58 |
(二)工作要求:依据检测内容、检测成果以及《既有建筑鉴定与加固通用规范》(GB 55021-2021)、《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292-2015)等相关政策进行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三)成果交付要求: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进场检测,并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性鉴定及抗震鉴定报告,报告需提交电子版和6份纸质版。
(四)服务地点: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昆仑校区(南宁市昆仑大道1258号)。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须持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要求具有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等。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询价保证金
(一)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本次询价收取保证金954元(缴纳时请备注“昆仑校区中二区食堂、金工实训室等房屋安全鉴定评估项目询价保证金”,同时递交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
(二)缴纳方式:供应商应于询价截止时间前将询价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一次性交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并到账,否则视为无效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后无需开具收据,但必须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号,其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账时间为准。
采购人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园湖支行
银行账号:0801012200002202
(三)除询价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采购人在法定时间内通过银行原路退还保证金至供应商缴纳账户。供应商自行承担询价保证金缴纳错误或备注不清晰而导致询价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责任。
(四)询价保证金的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采购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询价保证金不计息。
3.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五)未按以上要求缴纳询价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六、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95436.00元,费用含供应商为完成本次服务而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费用、差旅费、会议费、数据采集费、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劳务费、评审费、税费等。
(二)供应商报价应考虑现场环境以及市场变化等各种因素,中标后不再增任何费用。
(三)本项目以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总价不能超过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标。
七、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在成交供应商服务完成提交成果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合同款项,由成交供应商提供正式发票后,款项以对公转账方式付清。
八、现场踏勘
供应商如需到现场踏勘,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理,并对随行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1月22日-1月24日(工作日)9:30至16:30;
现场踏勘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18172300100。
九、响应文件递交
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应由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两个部分组成,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共三份,以下文件需盖公章并密封),格式见附件1。
(一)资格审查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的复印件;无纳税记录(含零报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税收或含零报税的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供应商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的复印件(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2022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利润表复印件、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仅提供自成立时间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即可)(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竞标声明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询价保证金缴纳证明(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竞标函(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竞标报价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商务、服务响应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揽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无效);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十、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上午9:00-10:00。
(二)响应文件提交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礼堂二楼右边办公室。
(三)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因供应商原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学校工作人员尚未收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四)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十二、评审办法
由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评标,评审小组对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供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询价公告,响应各项要求且最后评标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三、发布中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结果公告在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发布。
十四、合同签订
(一)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结果公告后21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详见附件2。
(二)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采购。
十五、监督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771-5650229
十六、联系部门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 0771-5650225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