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示】江苏省扬州市瘦西湖598号1#楼梁板加固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
一、招标条件
本瘦西湖598号1#楼梁板加固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72967400万元,招标人为扬州市维扬区平山农工商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瘦西湖598号1#楼梁板加固工程(二次),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瘦西湖598号1#楼梁板加固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瘦西湖598号1#楼梁板加固工程(二次):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以下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投标人业绩要求:/。3.4投标人应具备其他要求:3.4.1 投标人2026年1月至2026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3.4.2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4.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3.4.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10000元整。3.6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年03月18日00时00分到2026年03月2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要求:4.1报名要求报名时间:2026年3月17日至2026年3月24日(节假日除外)。报名材料:招标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内发送投标确认函至邮箱。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邮件发至投标人报名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7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4月07日09时30分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山乡政府内
2.2招标控制价:977296.74元
2.2工期:60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瘦西湖598号1#楼梁板加固工程(二次),包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注:邮件发送(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赵 琳 185-1840-8518
E-mail:zhaolin9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