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贺州市前进路排洪河桥维修加固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项目业主)为贺州市市政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贺州市内 合同估算价:约43.48万元 要求工期:30日历天 采购范围:贺州市前进路排洪河桥维修加固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不分等级(限结构补强)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路桥专业二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3月至今)至少有五座以上类似旧桥涵钢波纹板(管)涵加固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 磋商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17年11月 21 日至2017年11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部进行现场报名。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11月 21 日至2017年11月 3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章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综合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 1 日上午10点30分,地点为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盖章,购买磋商文件,否则采购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部门:贺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4-513555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州市市政管理局 地 址:贺州市建设中路41号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 盘翀 电 话: 0774-5277705 招标代理机构: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城投集团四楼、五楼) 邮 编:542899 联 系 人:王乐靖 电 话:0774-5137828 传 真:0774-5137845 2017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