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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72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前桥梁病害维修工程

2018年08月09日      有2061人浏览过

G72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前桥梁病害维修工程

G72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前桥梁病害

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72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竣工验收前桥梁病害维修工程已由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项目位于G72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沿线桥梁,主要工作内容为更换桥梁支座、更换桥面铺装、梁底裂缝修补等以及完成招标人指令的其他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9月1日,交工日期:2018年10月31日)。

2.3 建设地点:G72桂林至兴安高速公路沿线桥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并具备下表资质及其他要求,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结构补强)资质或同时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准或核发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二类(甲级)、一类资质。

业绩要求

近5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工程施工项目。

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5年至2017年)财务指标满足要求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要求:总资产在人民币1亿元以下的企业不高于70%,总资产在人民币1~5亿元之间的企业不高于80%,总资产在人民币5亿元以上(含5亿元)的企业不高于90%;

(2)投标人2015至2017年的三年平均的营业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3)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低于1.0。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应存在以下情况:

(1)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2)被广西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1〕113号)中有关其它市场禁入性规定的情况。若存在此情况,招标人有权宣布取消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1名,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或类似业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副经理;

项目总工1名,土建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建设或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3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同类工程或类似业绩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副总工。

说明:1.“土建类专业”是指职称证上的专业,为路桥、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工程、土木工程等专业均可。

2.同类工程指:运营高速公路桥梁维修工程,且施工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

3.类似工程指:高速公路桥梁新建或改建工程。

4.项目经理和总工业绩证明资料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文件和(交)竣工验收证书(证明材料中应载明项目经理和总工的职务、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如以上资料未能证明其职务、项目类型、工程规模的,还需附有项目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所有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为彩色扫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必须真实,如经招标人核实确认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证明资料,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首次参加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dzzb.ciesco.com.c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提交相关投标人入库信息,经入库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进行申请数字证书注册审核,并办理单位、法人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投标人可从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网上注册、CA办理及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若投标人未及时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进行入库审核,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并凭办理的企业CA登录后缴纳平台服务费及招标文件购买费后,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

4.3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图纸(如有))每套售价300元/标段(缴纳文件购买费时请一定注明缴费单位,同时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绑定下载招标文件事宜),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将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下同)为2018年8月29日9时0分。

5.3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成功上传,以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反馈的《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

5.4现场递交:不需要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招商局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桂林港建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川西收费站

地 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邮 编: 541200

邮 编: 100029

联 系 人: 秦先生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773-3118806

电 话: 18519103324

电子邮件: qincheng@zsjguilin.com

邮 箱: hjsx01@126.com



2018 年8月8日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询问截止时间:异议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0141-18GCCMET0016-1广西桂兴高速公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桥梁维修1标段
2018-08-08 14:002018-08-15 17:00
2018-08-19 09:002018-08-19 09:00
2018-08-29 09:002018-08-2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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